海关总署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
2025-03-04
海关总署发布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,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国家的人员如有相关症状需主动申报,并接受采样检测和医学措施。该公告自3月3日起生效,有效期6个月。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猴痘疫情仍构成‘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’,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127,905例确诊病例,死亡283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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